摘要
与前代不同,宋初宰相不理财,但在王安石创置制置三司条例司、领导变法之后,宰相理财制有所恢复,并使宋朝财政制度由三司一元理财体制,转变为宰相领导的制置三司条例司(或司农寺)—提举常平司理财和户部尚书所领的户部—转运司理财的二元理财体制。在宋代中央财政制度变迁中,制置三司条例司的创置和罢废是关键,而制置三司条例司置废过程中各个利益集团的博弈更是推动北宋中央财政制度变迁的动力。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02-106,共5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