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NGO扶贫服务作为我国当前扶贫机制创新的重要尝试,对消解开发式扶贫弊端具有特殊意义。而基于实践观察,当前该制度在推行中普遍存在模式不契合、合作惯性、非均衡性发展及能力建设滞后障碍。深入剖析其问题,反映出合意的扶贫服务社会化需具备理性取向与有效条件,尤其是实现竞争、激励、互动与制衡、合同治理四大机制的有效整合。据此,化解我国扶贫服务社会化之种种困境,重在培育竞争性市场结构、强化政府合同治理能力与NGO专业能力,以及构建互动与激励机制,从而最终促成一个具有弹性磋商空间的制衡格局。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94-98,共5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脆弱性视角下民族地区扶贫救助管理与模式创新"(11CGL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