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创业板公司发行股票数量较主板及中小板要少,而且我国股票市场一直有炒作小盘股的特点,因此一般认为创业板公司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从近年来近三百家企业上市时的交易情况来看即是如此,大多数公司不仅发行市盈率较高而且首日涨幅也较大。但2012年发行的创业板公司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玛信息)首次发行就被中止。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发行股票询价对象不足20家时,应当“中止”发行,这里的“中止”与发行失败意义基本相同。本文通过对朗玛信息首次发行中止的原因及我国现行新股发行询价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提出几点相关建议。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23-24,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