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生对课程文本的理解既不是学生自身兴趣的投射而形成的自画像,也不是对课程文本原意——文本创作者的观点——的客观把握,而是对课程文本所涉及的"事情本身"进行理解的问题。基于"事情本身"的课程理解在其本质上是一种心理重演,即通过对课程文本的拷问回到课程文本所涉及的"事情本身",就像侦探依据破案线索回到犯罪现场、回到犯罪事实本身一样。
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66-68,共3页
Journal of Shanghai Educational Research
基金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W2011075)
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JG11CB143)
省社科联项目(20121s1ktzijyx-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