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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银行的“县太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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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6月20日,江西省于都县原县委书记胡健勇,因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为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该案庭审时,江西赣州下辖的19县市的书记、县长被要求到场旁听。
作者 褚朝新
出处 《西部大开发》 2012年第7期68-71,共4页 West China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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