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强制免疫制度,农业部每年都发布免疫方案,不同地区根据情况对不同的家禽进行免疫,各地在按照要求做好“春、秋两次突击防疫行动”的同时,做好“月月补针”日常免疫工作,保证了强制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但笔者在基层防疫工作中发现,部分养殖户和基层防疫工作者对鹅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工作的认识还存在着不少误区,过于重视小鹅瘟和副粘病毒病的免疫工作,免疫程序不合理,免疫空档期过长,造成鹅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效果差,潜在风险较大。
出处
《上海畜牧兽医通讯》
2012年第4期65-65,共1页
Shanghai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