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①)的公布与生效,使国际经贸中的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在继TRIPS协定之后又出现了新的规则。ACTA是由包括欧盟成员国、美国等在内的30多个发达国家达成的协议,名为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以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标准来遏制全球盗版和消费品仿冒行为,实则代表了发达国家经贸发展的价值取向和根本利益,不仅不适应发展中国家经贸发展的状况,而且为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设置新一轮的经贸壁垒提供了机会。如何从容应对ACTA出台所带来的影响与挑战,我国作为世界贸易大国,必须站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加强知识产权预警,推进知识产权的创新,作出相应的战略抉择。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60-62,共3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基金
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编号SS12-A-15):"我国知识产权服务示范平台的战略构建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