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预处罚后,将与案件有关材料交送群众公议会公议,根据公议意见,最终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一项参与式行政制度。其实质是不同利益主体为谋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进行博弈、妥协,最终建立新规则的结果。在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中,行政执法机关、行政相对人、与案件无关的社会公众,基于各自的利益发生联系,并在各方努力下寻求最合适的制度设计。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72-77,共6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2012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网络视域下参与式行政的法律规制研究--以多元化协商民主为核心视角"(项目编号:AHSK11-12D94)
安徽大学"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研究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和合肥市政府委托项目"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