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颁布的《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生物课标(2011年版)》]的课程目标是:“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生物学课程的学习,学生将在以下几方面得到发展:……初步具有生物学实验操作的基本技能、一定的科学探究和实践能力,养成科学思维的习惯……。”根据布卢姆的目标分类学理论。总体目标的作用或目的是为未来提供愿景.并为决策者、课程开发者、教师和全体公众提供战斗口号。
出处
《实验教学与仪器》
2012年第7期4-6,共3页
Experiment Teaching and Apparatus
基金
广州市教育系统首批建设创新学术团队"义务教育阶段生物学实验教学与评价研究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