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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玉米与十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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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1日凌晨,在沪打工无着身无分文又饥肠辘辘的男子李某,携带一把捡来的菜刀,决定铤而走险抢劫便利店,在抢钱未果后他带走了一根标价3.6元的熟玉米。20分钟后,吃完玉米的他返回便利店投案自首。7月17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法庭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出处 《方圆》 2012年第14期74-74,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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