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通过,暂缓起诉制度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领域得到确立。该制度不仅符合刑事理论的发展趋势,而且符合实践中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有合理性。但是,由于新刑诉法在制度设计上仍有不完善之处,需要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进一步明确暂缓起诉制度的适用条件、制约机制等。只有这样,才能使暂缓起诉制度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62-64,共3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