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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权者”承担首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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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广东省质监局制定的《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将对电梯安全监管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明确规定电梯的"使用权者"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据悉,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省政府已批复同意该《方案》在广东先行先试。
作者 沈洪
出处 《质量探索》 2012年第6期24-24,共1页 Quality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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