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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政机关的监管职能是贯彻新《会计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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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面贯彻落实《会计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保证新《会计法》全面、有效、持久地实施,笔者认为:首先要从财政机关自身做起,完善、强化并发挥各级财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目前至少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财政机关领导重视到位,是实施《会计法》的前提条件《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这不仅是一种权利。
作者 张卫国
出处 《财务与会计》 2000年第4期44-46,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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