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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提单物权性立法之比较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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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单被称为国际贸易的基石,提单具有也必须强调物权效力在法学界已经鲜有异议,但对于提单物权关系的性质却难以达成共识。世界各国的提单立法以美、英两国的规定最为全面。英国提单法认为提单的物权性为“间接占有权”,在理论上存在诸多矛盾之处。美国提单法认为提单的物权性为“推定直接占有权”.有效地保证了提单的流通性,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对我国提单立法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作者 邱潇可
机构地区 山东政法学院
出处 《商情》 2012年第35期175-176,共2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刘昕.论提单所表彰的权利.海商法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
  • 2迟平.论提单的法律性质.北京.北京工商大学硕士论文.

共引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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