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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化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当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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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项目化教学是我国著名职业教育专家戴士宏教授提出的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理念,结合高职教育特色、教学规律,提出了"以素质为基础,突出能力目标,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以实训为手段"的课程设计原则。这一教学方法主要是运用在高职专业课程教学当中。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而言,教师也在不断探索和找寻如何将项目教学法运用到课程当中的途径和方法。这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主要方向。通过教学改革,激发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积极主动性,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将素质教育真正贯彻到课程教学当中,提高课堂效率,完成项目化教学法课程设计原则的最终目的。
作者 陈辛 王典雅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 2012年第10B期112-113,共2页 Education And Teaching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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