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展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是公共资源向农村牧区延伸,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牧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实现农牧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广大农牧民的福祉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大对发展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何开展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本文以内蒙古为例,对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谈点思考。
出处
《中国民政》
2012年第7期44-45,共2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