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5月30日和6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然而,《办法》只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形成到处置各个环节做出了框架性的规定。不管是资产的形成还是就资产的处置,其标准的制定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将《办法》落到实处,各行政事业单位在构建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之前,必须从理论上理清楚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的工作性质、部门特征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性质,分析这些方面对国有资产配置的具体要求。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2年第7期14-17,共4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