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综合评价的最佳模式。方法采用公共场所卫生指数综合评价方法(WS/T199—2001)推荐的模式P=(Iav(Iav+ks))^(1/2)及其"修改模式"Px=(O+Iav(Iav+ks))^(1/2)(增加表示超标分指数个数的参数O)对6份公共场所客房空气的监测数据(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甲醛、细菌总数)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其进行效能比较和发生分辨失效的原因分析。结果推荐模式的综合指数结果显示:6份公共场所客房点1、2、3、4、5和6空气综合指数分别为0.59、0.63、0.71、1.72、1.78和1.85,而"修改模式"结果显示6个点对应的空气综合指数分别为0.59、0.63、1.23、1.99、2.27和2.33;推荐模式与"修改模式"评价结果不一表现在:点3空气质量等级分别为合格与较差,点5、6空气质量等级分别为较差与很差;其余3个点的2种模式的评价结果一致。结论 "修改模式"计算出来的综合指数较推荐模式的综合指数具有更强的分辨效能、警示作用,同时更符合客观实际和卫生学要求,是目前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综合评价比较理想的模式。
出处
《华南预防医学》
2012年第4期67-68,72,共3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