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农问题有新老之分,老三农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民税费负担非常沉重,而新三农问题的矛盾焦点却是农地资源的滥用。农地资源被滥用,直接原因为其正外部性未能内在化,深层次的原因为农地发展权的缺失。遵循科斯定理,国家立法创设和界定农地发展权,通过农地发展权的市场交易来实现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农民更多地分享到国家的发展成果。为此目的,需要划定农地发展权的输入、输出区域,严格核定输入区的容积率,建立承担市场调节功能的农地发展权交易银行等配套措施,以保障农地发展权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20-22,共3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地方政府农地非农化失范问题及其制度规制研究"(编号:11BFX064)
中国法学会2011年重点课题"资源开发与农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法制保障研究"(编号:CLS(2011)B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