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慈善救助,是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精神与美德,是中华文明的本质体现。2006年以前,我国的慈善公益事业主要由政府部门以行政手段主导实施,辅以社会爱心人士自发开展慈善救助。可以说,以民政工作者为主的“官方”慈善人以及“民间”的社会贤达、爱心志士等,都在大社会工作的概念下从事着非专业的慈善公益服务。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自此,我国的慈善公益事业有了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2年第22期1-1,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