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将抢劫罪的犯罪对象规定为财物,但由此并不意味财产性利益被排除在抢劫罪的犯罪对象之外,抢劫财产性利益的也可以构成抢劫罪。不过,财产性利益所包含的范畴甚广,作为抢劫罪犯罪对象的财产性利益必须是受害人能够控制支配的、可以被移转于他人的财产性利益。并且,可以成为抢劫罪犯罪对象的财产性利益只能是受害人既有的某种财产性权利,而非使受害人将来承担的某种财产性义务。受害人在被劫取的财产性利益之上无须实施财产处分行为,即便受害人对财产性利益没有任何意识,也不妨碍成立抢劫罪。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51-55,共5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