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球化时代,针对高度混合、联合而又特殊的跨国有组织犯罪,我们应当在进一步落实《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规定的前提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合行动、共同打击,适当调整刑事诉讼措施,包括特殊侦查手段,并且在加强国际刑事司法、执法合作的同时,立足打击国内有组织犯罪,从而取得有效的抗制效果。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112-117,共6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课题"跨国经济犯罪与刑法变革若干问题研究"(编号:NCET-11-0591)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