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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下称《规定》)。依照《规定》,药用辅料将实施分类管理,其中,新的药用辅料和安全风险较高的药用辅料将实行许可管理,即生产企业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品种必须获得注册许可;对其他辅料实行备案管理,即对生产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备案。
出处 《证券导刊》 2012年第31期57-5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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