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资条约中几乎"模板化"的征收条款对间接征收缺乏明确的界定,国际仲裁庭在认定间接征收的过程中却表现得相当积极甚至冒进,导致了东道国对非经济利益的维护同外国私人投资者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之间的冲突,征收条款正遭遇适用性危机。这种冲突首先引发了东道国管理外资的"寒蝉效应",对东道国的外资管制权力造成了阻遏;其次,它还加剧了东道国履行投资条约义务与非投资条约义务之间的冲突;若最终不能解决国家管制权与投资者财产利益之间的有效平衡,征收条款将不得不面临被包括公平公正待遇在内的其他投资条约条款淡化甚至取代的结局。以征收条款为核心的国际投资机制应当建立在全球社会福利最大化价值理念之上,东道国应被赋予在外资管制方面的充分自主权。可以尝试在投资条约中进一步规定与投资有关的环境和人权的内容,尽量避免条约义务之间的冲突。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44-47,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