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号《海关工作人员处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9日监察部第11次部长办公会议、2011年11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6次部务会议、2011年5月3日海关总署署务会议、2011年9月19日国家公务员局第3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2年第22期52-54,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