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3号《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局长田力普2012年3月8日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标识的标注方式,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予以标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2年第22期81-82,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