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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侵吞补偿款 丢人败兴获刑退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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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广西省南丹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所得赃款3.22338万元依法返还南丹县拉希村下寨屯。
作者 韦柳娜 莫芬
出处 《村委主任》 2012年第15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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