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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主动推行“医药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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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主动推行“医药分业”?笔者以为,“医药分业”只是改革的结果或者说目标,而无法作为改革措施。其他方面的改革若到位了,即医生成为自由执业人,放开医疗服务定价,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卫生院和社区中心民营化,最终形成民营占主体、竞争充分的医疗服务供给格局,医药分业会作为自然结果出现,无需主动推行;若其他方面的改革不到位,医药分业是推行不动的,硬推也只能是造假。正如“补偿机制改革不到位,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实行不了,补偿机制改革到位了,根本就不需要推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一样。
作者 朱恒鹏
出处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12年第15期23-2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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