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干部不作为将面临问责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是过,要问责;无为也是过,也要问责。近日,《上海金山区区管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行为问责办法(试行)》(下称《问责办法》)出台,明确规定了10种需要问责的有错无为行为。这些需要问责行为包括,不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违规公款消费、窗口服务质量差、工作期间炒股聊天等。
出处 《新华月报》 2012年第16期26-26,共1页 Xinhua Month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