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目前正抓紧完成与2011年底出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等技术文件的起草和上报工作。同时,环境监测总站正在牵头制定的《PM2.5监测设备选购及使用指导意见》也将陆续发布实施。根据环保部部署,今年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等项目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出处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12年第7期58-58,共1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circular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