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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被撞,主人索赔“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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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不久前,祝小姐的爱犬东东被轿车给撞了.她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1万多元医疗费外,还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她说自己只身从云南来厦门工作的3年里.东东一直伴随着她,这只宠物狗对她具有独特的精神意义.这一新的法律问题给断案带来了挑战。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12年第8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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