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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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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2年《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山东省济宁市各级水利部门都非常重视,把建设项目管理作为河道规范化目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施管理,使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为有效维护工程的安全和完整及水利行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历史名城、大型煤田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 孙翔鹰 孔民
出处 《治淮》 2000年第6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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