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灾害发生后,政府和全社会一般都会进行有计划的抢险救灾和发放、捐赠救灾款物,但如何保证这些救灾款物完全用于救灾,让受灾群众得到充分的救济,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为实现社会公正,并充分发挥救灾款物的效用,我们应增强救灾款物使用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审计监督和法律惩处力度,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减灾部",赋予其综合监管职权。
出处
《理论界》
2012年第7期184-186,共3页
Theory Horizon
基金
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救灾款物使用监管措施研究"(批准号:Y2009ZF2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