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后将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产生较长时间的羁押。如果逮捕措施适用不当,则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造成严重侵害。因此逮捕措施的适用及其产生的羁押后果应当严格遵守相当性(比例性)和必要性原则,即是否采取逮捕措施以及应否继续予以羁押,要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轻重及其人身危险性程度相适应。对此,修改后刑诉法除了对逮捕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修改完善,以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外,还作出了一项重大改革,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6期7-11,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