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犯罪人员犯罪信息的登记、通报、查询以及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的封存等问题作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规定,并明确了违反规定处理犯罪人员信息的责任。这是我国有关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首个规范性文件,也是“两高三部”为贯彻落实2008年底出台的中央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方案中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要求。在经过近四年深入、系统调研和论证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出台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6期30-33,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