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补缴养老保险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主持人: 我一位朋友,女性,今年已51岁,一直没有办理招工手续,自己做点“小本”生意,长期属于灵活就业人员。2002年她在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个体服务中心,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目前已缴费11年。现本人想补缴1993年建立个人账户到2001年的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不知目前有没有相关政策规定?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2年第8期65-65,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