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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约也能获未休假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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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2010年4月.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5月底,我因觉得该工作不适合自己,而书面向公司提出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提前离职。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我要求公司支付一直未休年休假的报酬.但被拒绝.理由是合同并未到期,而我却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该举妨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也带来了一定损害。请问:我虽然提前解约,能否获得未休假报酬?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2年第8期6-6,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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