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能的界限与冲突救济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能具有与警察职能相似的直接强制力的特征和维持正当社会秩序的功能。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能不是警察职能的一种,而是法院独有的一项特殊的职能。我国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能部分来源于三大诉讼法的规定,但更多的职能依据是最高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因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能还只能看作是辅助法院审判工作的一种强制职能,而非完全意义上的公权力。
作者 刘书星 孙莹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80-83,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第3条.
  • 2《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第18条.
  • 3马怀德主编.《中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0页.

同被引文献7

二级引证文献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