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现行法律规则无法涵摄丧事礼金分配纠纷原告何某与其夫庹甲共育有一子五女,被告庹乙系原告何某与其夫庹甲之子,其夫庹甲于2010年12月15日去世。庹甲去世后,原告将庹甲生前的积蓄12000元交给被告庹乙。用于办理庹甲的丧事。被告庹乙因办理庹甲的丧事收取礼金8000元,扣除办理丧事花费的16600元,尚结余3400元,由被告庹乙保管。针对该笔礼金的归属,双方发生争议。原告何某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庹乙将该3400元返还给原告。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89-92,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