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
根据Ⅸ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指县及县级市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改革试点,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