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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的界定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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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分包人、转包人、项目经理、内部承包人等,当这些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时,他们往往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或者总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或者在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主张工程款应归其所有。本文中,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正确界定其法律地位,严格掌握其适用条件。
作者 徐秀月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12年第8期74-75,共2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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