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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地区防治石漠化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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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州地区位于长江、珠江两大流域的上游,生态区位极其重要,发挥着重要的生态屏障的作用。只有治理石漠化,完善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才能使石漠化防治取得实效。贵州在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存在防治石漠化生态补偿的法规缺失,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单一缺乏有效监管,缺乏防治石漠化生态补偿管理体制的问题。只有完善防治石漠化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生态保护意识完善防治石漠化生态补偿管理体制,才能更好地防治石漠化,改善生态环境。
作者 赵墅艳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2年第13期67-6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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