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形成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中提出,“要通过挖潜,改造旧镇区,积极开展迁村并点,土地整理,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之后,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的落实性文件,土地挂钩政策逐步形成。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正式明确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自2005年起,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连续发布了多个文件,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做出详细规定。
出处
《上海房地》
2012年第8期25-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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