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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规律 开拓创新 做好新形势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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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6月4日) 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是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基础。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理念发生了深刻转变,管理方式也不断创新。1982年中央下发19号文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寺观教堂,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并明确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要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宗教界负责管理。1991年中央下发6号文件,进一步提出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应依法登记,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受法律保护。1994年国务院颁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首次对宗教活动场所实行登记管理。
作者 王作安
机构地区 国家宗教事务局
出处 《法音》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4-9,共6页 The Voice of Dh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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