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扶持"筹资制度是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明确的筹资制度之一,但是,由于"集体"筹资主体的制度性缺陷,以及集体筹资来源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导致新农合"集体扶持"筹资困局成为常态。破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集体筹资困局,需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财产范围和收益来源,同时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集体筹资主体、集体筹资来源和缴费方式制度化、规范化。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81-85,共5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的制定研究"(11BFX07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本医疗保险立法研究"(09YJA820048)
负责人孙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