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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商场快捷赔付 实现百姓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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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我们湖北省郧县工商局通过深人走访发现,境内的大型商场(超市)均能按照县工商局、县消委关于设立“一会两站”的要求在商场寄存处配置消费者争议接待兼职人员,但都存在一些问题:兼职人员的专业法律素质较低,缺乏协商和解处理问题的能力,经营者缺乏自行解决消费者争议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这些因素导致一些原本在第一时间可以通过协商和解途径及时解决的消费者争议转化为行政投诉案件,甚至转化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2年第15期76-7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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