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三十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即将在伦敦盛大开幕,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是对奥运会巨大商机和利益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观众的热情和运动员、工作人员创造成果的保护。目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往往只涉及到体育器械、体育用品等"衍生品",而智力成果却未列入到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因此造成大量的奥运知识产权受到侵犯。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还比较薄弱,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在执法方面缺乏沟通和配合。因此,应借助各种形式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进行宣传,并加大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执法力度。
出处
《科技信息》
2012年第26期287-28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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