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杉木二茬林开展人工垦复、除草、除萌、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理措施的试验研究,结果表明:1)开展抚育管理的10年生杉木林树高最大12m,平均树高9.7m,而未进行抚育管理的杉木林树高最大8m,平均树高仅为5.7m,树高分布范围在4m~8m之间。进行抚育管理的杉木林树高平均为未进行抚育管理的相应树高的1.7倍。2)实行抚育管理的杉木林胸径最大值16cm,平均胸径11.1cm,个体间产生分化,而没有抚育管理林胸径最大值9cm,胸径平均值仅为6.2cm,径级分布表现相对集中状态。前者胸径是后者的1.82倍。3)经抚育管理林当年树高生长量变化范围分别在55cm~85cm之间,而没抚育管理林当年树高生长量变化范围在18cm~38cm。进行抚育管理的杉木林当年树高生长量是未进行抚育管理的杉木林当年树高生长量的2.65倍。4)已开展抚育管理林每亩净收益为4160元,未开展抚育管理林每亩收益为480元,前者为后者净收益的8.7倍。因此,杉木二茬林进行抚育管理对其林分树高、胸径和当年树高生长量等均有显著促进作用,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
出处
《科技风》
2012年第11期260-261,263,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