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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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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出处 《新疆农垦科技》 2012年第8期57-59,共3页 Xinjiang Farm Research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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