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增加广告投入是众多企业扩大社会影响又增加税前扣除金额,从而相应减轻当期企业所得税负担一种常用的节税方法。2012年5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以下简称财税[2012]48号文),就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等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重新进行了明确,并规定该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相关企业应当关注上述新的税收政策,并做好税收筹划。为方便大家理解,现就其主要内容进行筹划实例分析。